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1月16日印发,对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土壤和沉积物 13种苯胺类和2种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叁重四极杆质谱法》的公告,为环境介质中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提供技术保障和法规依据。
标准《土壤和沉积物 13种苯胺类和2种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10-2021)将在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苯胺类和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叁重四极杆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联苯胺、苯胺、4-甲基苯胺、2-甲氧基苯胺、3-甲基苯胺、2-甲基苯胺、2,4-二甲基苯胺、4-硝基苯胺、3-硝基苯胺、4-氯苯胺、2-萘胺、2,6-二甲基苯胺、3-氯苯胺、3,3'-二氯联苯胺和 N-亚硝基二苯胺共 13 种苯胺类和 2 种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当取样量为 5.0 g,定容体积为 1.0 ml 时,13 种苯胺类和 2 种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2 μg/kg~4 μg/kg,测定下限为 8 μg/kg~16 μg/kg。
仪器设备需有:液相色谱-叁重四极杆质谱仪,超声波清洗器,冷冻离心机,浓缩装置,固相萃取装置,旋涡混匀器,冷冻干燥机等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方法原理:土壤或沉积物中苯胺类和联苯胺类目标化合物,在碱性条件下提取,经净化、浓缩、定容后,用液相色谱-叁重四极杆质谱仪分离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定性,内标法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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